淺談買賣房子應注意的事-漏水房屋篇

房屋漏水的求償一般包括有所謂「修復費用」以及「損害費用」。其中修復費用主要指的是修復漏水所需要的費用,至於損害費用通常是指原告因為漏水所受到的損害,常見的損害主要是裝修以及家具等。如果買賣房屋時遇到這樣的情況,那該怎麼辦呢? 另外,房屋漏水的損壞,除了以上提到的部份之外,是否也可以請求汙名損失呢?

本文刊載於台北市土木技師電子報第855期,全文<請按此>

從工程法律探討住宅漏水相關問題

本文係馮世道律師土木技師發表於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第721期電子報

依照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最新公布的106年第4季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數據,39種類型糾紛原因中房屋漏水問題排名第3(共49件,第1名為施工瑕疵其次為终止委售或買賣契約),足見民法債各體系中房屋買賣爭議中,漏水是我們生活中常遇見的問題。然而除了買賣關係之外,由於台灣住宅特性使然,舊有建築物相鄰關係(尤其是公寓大廈之上下層關係,也是本文討論的範圍)所發生之漏水糾紛,亦占了民事訴訟之相當比例,筆者為土木技師公會法院鑑定案人力庫技師,本文試圖從漏水鑑定為中心,探討公寓大廈房屋漏水之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各位先進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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